
3月13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市委和根河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的有关会议精神,传达《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根党办发〔2026〕3号)要求,研究审议《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铭丰主持会议,并对我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做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决定着检察工作的方向、价值追求和作风形象。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践行司法为民、锻造检察铁军的必然要求,全院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切实增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全院上下要紧扣学习教育总要求,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建章”,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检视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对照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与群众期待,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确保学习教育要求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坚持统筹结合,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同深化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质效。要务求实干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检察工作推动根河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