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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时间:2025-08-22  作者:  新闻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字号: | |

今日案例

小明在与小红结婚前,小明父母花费半辈子积蓄为小明购买了一套房屋,要求小明在婚前必须做财产公证,担心万一有一天两人离婚,小红会分走一半的房屋。小明不想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影响他与小红的感情,陷入了苦恼之中。请问,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生活中的民法典



法条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检察官解读

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事后如若发生财产归属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避免举证困难,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其次,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骗婚”,也能尽可能避免受对方婚前债务牵累。最后,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夫妻双方纯粹、良好感情的维系,稳定婚姻生活。


当然,夫妻双方不做婚前财产公证也不会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并非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例如,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汽车等财产,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像产权归属不易明确的动产,如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纠纷,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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