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为治理欠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为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2026年7月14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在辖区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介绍检察机关在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

检察人员通过在商场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围绕《条例》中与农民工切身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包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需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规定。同时,检察人员还介绍了农民工查询本人工资支付记录的权利以及投诉举报、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等维权途径。在宣传《条例》的同时,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对于维权能力较弱、诉讼能力不足的农民工,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讲解了申请支持起诉的基本条件和流程,并告知群众如遇欠薪问题,可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

此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是根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下一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