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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正文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3)对本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所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4)对本市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本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6)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和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依法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9)其他检察机关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设单位,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属于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二级附属单位

1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一)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无下设独立预算单位。2019年全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现内设三个业务职能部门、二个行政综合部门。

1.内设机构及职能

1)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诉讼,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2)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3)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4)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稿件,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查督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5)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政法专项编制41个,事业编制10;今年调出2人,退休2人,新考录2人,截止2020年末,我院政法专项编制41个,实有人员36人;事业编制10个,实有人数3人;聘用书记员5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综合收入为1,265.32万元,年初预算总收入为 1,078.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34% 2020年综合支出为1,218.94万元,年初预算总支出为1,078.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4%,增加原因为一是包括地方财政拨入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信息化建设经费;二是追加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三是追加办案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82.09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8.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62%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185.71万元,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6%增加原因为一是追加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二是追加办案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70.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65.3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0万元;支出总计1,270.8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8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5.89万元,下降20.40%;支出总计减少325.89万元,下降20.4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包含基本支出追加2014-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匹配用款;二是上年度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项目支出追加检务大厅维修改造用款。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09万元,占93.40%;其他收入83.23万元,占6.6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51万元,占63.00%;项目支出450.43万元,占37.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87.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50万元;支出总计1,187.5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85.97万元,下降24.50%;支出减少385.9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包含基本支出追加2014-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匹配用款;二是上年度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项目支出追加检务大厅维修改造用款。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28万元,占62.00%;项目支出450.43万元,占38.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29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含追加2014-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匹配用款;公用经费10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减少5.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厅2020年预算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8.03万元;二是新考录公务员补发公务交通补助,追加2.73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0万元,完成预算的7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占93.20%;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占6.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车均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现有车辆均为2011年以前购置,车辆状态都已接近报废,维修次数相应增加;二是2020年案件量增加,执法执勤车辆用车次数增加,相应增加车辆燃料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20万元,接待23批次,共接待188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院检查指导工作;二是辖区内公安局来我院汇报案件。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计划先行,科学地做好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对比上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做好本年度项目安排,确保项目经费落实到位,项目有序执行。2020年,财政厅批复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经费3个项目、共计237.00万元,追加项目经费75.23万元,上年结转2.20万元,实际申请安排项目支出经费314.43万元,实际使用31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43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支出177.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36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4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72 %,业务装备费97.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92%。截止2020年末,3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3个项目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20年我院收到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14.43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77.20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40.0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97.23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序推进项目落实工作,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177.20万元,执行数为17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受理案件500件,审结率达到99.6%,在业务经费保障充足情况下,极大的缩短了办案时间,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有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方面,舆论引导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典型案件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进行宣传普法,推进源头治理。

2、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充实检察机关队伍,对案件办理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

3、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全年预算数97.23万元,执行数为9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采购办案设备3套,年度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流程进行,设备验收合格率达到99%,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干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生态效益方面,电子废物处理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电子废物处理,并在单位内部宣传电子废物胡危害及合理处置的重要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强13947032736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7.20

177.2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77.20

177.20

-

100.00%

-

其他资金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司法办案适应社会发展,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有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司法办案适应社会发展,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提供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15

499

500

1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5

98%

99.6%

15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时间

10

受案后5天内结案

受案后5天内结案

10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0

2.1万元

2.1万元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7.5

0.7万元

0.7387万元

7.5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7.5

95%

90%

5.5

原因:舆论引导方面不够全面。改进措施:针对典型案件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进行宣传普法,推进源头治理。

生态效益指标

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7.5

10%

10%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目标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7.5

1

1

7.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

10

≥97%

98%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强18547075003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

40

-

100%

-

其他资金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充实检察队伍,强化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聘用书记员辅助办理案件,填补了人员缺口,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聘用书记员人数

20

5

5

20

 

质量指标

新增书记员人员要求

15

15

 

成本指标

所需人员经费

15

40万元

40万元

1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产生社会效益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理案件持续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6%

97%

10

 

总分

100

 

100

 

V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强13947032736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7.23

97.2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7.23

97.23

-

100%

-

其他资金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合理使用装备款,强化业务装备建设,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购买专业办案工具及办公设备,提供先进技术支持,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促使司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 指标

购买设备数量

12.5

16

16

12.5

 

质量 指标

设备质量

12.5

97%

97%

12.5

 

时效 指标

业务装备时效

12.5

3

3

12.5

 

成本 指标

设备成本

12.5

1.5万元

1.51万元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经济效益

7.5

96%

95%

7.5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社会效益

7.5

95%

95%

7.5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7.5

10%

8%

5

原因:电子废物处理不及时改进措施:规范电子废物处理,并在单位内部宣传电子废物胡危害及合理处置的重要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可持续利用率

7.5

1

1

7.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业务装备满意度

10

95%

98%

10

 

总分

100

 

97.5

 

   V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业务装备经费是保障我院购置业务技术装备、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及其他业务装备的专项资金,全年预算97.23万元,实际到位97.23万元,执行率为100%。完成2020年度业务技术设备、文印设备、业务通用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安全检测设备等购置计划,满足检察工作要求,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证所有设备质优价廉,并能按期投入使用,以办案及办公提供优质高效的软硬件服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7万元,比2019年减少5.30万元,降低4.9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厅2020年预算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8.03万元;二是新考录公务员补发公务交通补助,追加2.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89万元,比2019年增加78.51万元,增长56.3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院要求,购置检察听证室设备及检察内网2.0系统机房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1万元,比2019年增加28.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楼采暖设备老化,进行供热管道维修改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8万元,比2019年增加20.93万元,增长244.8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招标物业公司购买服务,2020年政府采购招标物业公司购买服务是全年支出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11,主要用于:办案业务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主要是分级保护设备、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听证室设备,与2019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是检察内网2.0系统机房建设,比2019年增加1套,主要原因是今年按照上级院要求,购置检察内网2.0系统机房建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华    联系电话:185470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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