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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便民措施
时间:2021-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提升群众信访软环境,全面改造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和安检系统等智能化安检设施,确保来访群众人身安全;针对根河市地处高寒地区的实际安装新式暖气片,方便群众取暖;设立等候座椅,配备复印机饮水设备、雨伞、防滑地毯、应急药品轮椅、矿泉水等便民设施,方便来访群众;设置便民服务宣传栏、触摸屏,放置来访须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受理范围、投诉指南等制度,方便来访群众查阅,引导群众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

2提升接访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定期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干警进行工作礼仪和业务培训,按照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要求,规范接访人员言行举止。工作人员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学习并践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负责、高效办理,对工作职责范围外的事情也要积极引导、提供帮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满意度。

3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优化窗口服务,将实体大厅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律师接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功能,与根河市检察院网上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未成年保护专区、公益诉讼线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内容优势互补,建设12309“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检察服务格局,为群众提供更多选择。

4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办案效果,严格落实“两见面”“双告知”制度,承办人在案件受理和审查终结两个阶段必须与信访人见面,将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向信访人进行详细阐述;压实首办责任制,案件承办人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把办案工作与释法说理相融合,将依法处理与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信访人、司法机关原办案人对案件进行听证、审查,坚持“能听证、尽听证”。

5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机制,规范登记信访事项,7日内做到程序性答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均在7日内移送本院责任部门承办,承办部门须在3个月内依法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确保信访案件回复率、答复率达到100%

6保障律师权益,接受律师监督,通过设置案件信息公开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案件进展情况、法律文书等,方便律师查询;为律师阅卷免费刻录光盘,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查询、会见、阅卷等基本执业权利;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参与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司法办案。

7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开展以低保户、残疾人、军人军属、未成年人为主的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和办理工作,加大救助力度;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教育干事、社区主任、被救助对象亲属等人员参与,增强办案透明度;对被救助人积极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政策,与被救助人所在辖区及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形成多元救助合力,解决被救助人实际生活困难。

8提升民营企业服务环境,在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的信访案件高度重视,优先办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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