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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时间:2019-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9日下午3:00,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大重点打击、深挖彻查的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1

 

 

 

根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迅速传达

 

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11月09日

 

会上 

 

视频会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占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行再部署再落实。邢占江检察长要求全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结合检察实际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我院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二是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要结合根河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我院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有效做到相互协作与支持,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聚焦主业,强化监督。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诉讼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的漏捕、漏诉、轻判、错判等问题的监督;建立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门档案,做到有效管控。

 

四是综合治理,信息宣传。

 

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扫黑除恶的主题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注重运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案件信息和办案成效。

 

五是深挖彻查,严厉整治。

 

积极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合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涉黑涉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做好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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