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对象范围是?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自治区各监狱、戒毒所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苏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Q: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什么?
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
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Q:七大顽瘴痼疾有哪些?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Q:查纠整改环节“五查”是什么?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Q:总结评估“六评”是?
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
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
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
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