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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5月21日在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时间:2020-05-27  作者:  新闻来源:根河市人民检擦院  【字号: | |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21日在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  柳阳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72人,同比增长71%和118%,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件87人。重点整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我院办理的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358.67余万元,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极大,现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4次,主动落实根河市扫黑除恶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积极参与公检法三机关案件研讨协商调度会议13次。我院始终坚持严把案件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20194月,根河市公安局以车某等四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报请我院批准逮捕,经过认真审查后,我院依法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多次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案情,经呼伦贝尔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后,我院在2019年9月6日以车某等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现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在办案过程中向根河市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

着力深化绿色生态检察。我院加强与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开展相邻院就近集中办案工作,签订《根河市检察院与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相邻院就近集中办实施细则》,召开案件研讨会议4次,开展现场联合调查6次,合力摸排非法捕捞、盗挖“芍药”、非法采砂等案件线索。两院共同办理的非法捕捞冷水鱼案件,有效保护了冷水鱼资源,该案件由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与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签订《冷极检察院与北极检察院“两极”检察共建方案》,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消除法律监督盲点,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二、忠实履职,强化监督,在司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

切实抓好刑事检察工作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8人,纠正漏捕5人。发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8件14人严厉打击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批捕该类案件17件19人、起诉21件21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4件2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扎实履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能,批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实现与纪委监委有序对接。

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立足“四个维护”,投入50余万元,打造智能化、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工作区、监控区,并对监区、远程提讯室进行升级改造。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

切实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1件,发出检察建议118份,其中民事监督案件33件、行政监督案件88件开展民事非诉专项监督活动,查阅根河市人民法院2018年全部非诉执行案件卷宗,办理民事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同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制发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1件。

切实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保护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制发检察建议42份。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校园周边、网络餐饮、食用农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对3月份我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联合检查进行实地回访,制发检察建议4份,有效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开展“守护绿色呼伦贝尔”专项活动,加大力度检查河湖污染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堆砂等破坏河湖案件,保护水源地和河流、湖泊安全。在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过程中,发现得耳布尔镇看守所附近存在非法采砂情况,破坏了河道内110千伏电塔地基,我院第一时间将该案情况通报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并制发检察建议,最终在汛期来临前整改恢复原状,及时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立未检办案团队,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18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次,与根河市教体局联合制定了《 “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法制宣传,拍摄微电影、编印宣传手册《绿根源》、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我院微电影《山林之殇》荣获了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电影奖”“最具人气作品奖”、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十佳作品奖”和内蒙古自治区团委“青春拥抱新时代”活动“最佳人气奖”,并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了展播,累积关注量达到50万人次以上,有效传递了检察好声音。

三、夯实基础,提升素能,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报告检察工作。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院向市委呈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中国冷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孙晓亮书记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检察院工作做法,并对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过硬班子集体,强化支部建设,完成党支部改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33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8次。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严纪律、守规矩,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自治区巡视、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反馈意见15。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健全检务督察委员会,实施“嵌入式”监督,把好廉政风险防控关,建立惩戒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全年开展检务督察27次,日常巡查24次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注重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坚持以练代训,开展信息化运用、法律文书制作、保密知识测试、信息简报写作等岗位练兵活动。注重干警理论素养提高,坚持检校共建、研学结合,邀请党校资深讲师开展专题讲座,全年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27人次,2人在呼伦贝尔市检察院轮训、2人外出挂职锻炼。

突出智慧检务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和办公办案软件运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管理,全年受理和送达案件217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39次,纠正数据质量问题50余个。利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评查案件240件,发现并反馈数据质量问题15。实行律师网上申请阅卷和会见,接受预约13人次,会见4人次,阅卷22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2。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接访、提审、开庭信息化办案系统,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

突出抓好司法改革。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将原有12个内设部门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员额检察官一办到底,终身负责。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50件。

四、接受监督,创新举措,在阳光司法中赢得社会赞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提交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39人次。采用手机报、微信等方式推送检察工作信息160余条,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搭建平台。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客户端实现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154条、法律文书58份。发布原创微信作品240篇,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发稿120余篇。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实行系统随机分案,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促进廉洁办案、规范办案。严格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实行“三个规定”每月零报告制度,严防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

各位代表,2019年根河市检察工作取得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领导、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发展的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二是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执法监督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宽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还需加强,个别监督意见发出后落实不够有力;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能,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需要不断提升;智慧检务工作仍需全面加强。上述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着力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把行使法定职能与落实党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强力打击刑事犯罪,以更大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平安根河”建设。

三是倾力开展“四大检察”,以更新的理念增强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加强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监督、善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公益诉讼工作广度和深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着力抓好制度落实,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贯彻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制度。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五是全力推进从严治检,以更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政治建设,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果,弘扬专业精神,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办案水平、综合素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六是大力推行检务公开,以更诚的态度接受各界监督。全方位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务公开,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接受监督,切实提高检察公信力,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建设美丽根河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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